1993年广东“吃局长”被判死刑真实影像感慨没喝过路易十三

日期: 2023-11-24 作者: 安博体育官网

  这段视频是1993年,中国第一个贪腐的警察局局长被捕时的画面,这位贪污犯的名字叫做洪永林。洪永林曾经担任广东惠州公安局局长,在任期间,他大肆,收受贿赂,利用权势交易获取大量不义之财。

  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位洪局长还是一个“吃货”。在法庭上,心心念念自己还没有喝到的名酒路易十三。

  1991年4月30日,广东惠州负责市政府政治工作的副市长将主持一个关键性会议。上午8点半,惠州市公安局长洪永林刚走进办公室,即接到电话召集他和邹副局长赴会,主题是汇报市内的综合治理状况。洪永林感到困惑:他并没有正真获得提前通知,也并没有准备汇报内容。

  会场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市反贪局局长、市监察局局长等都已到位。当洪永林迈步进入时,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转向会议室的门。洪永林用警觉的目光扫视了坐在里面的人,发现了几张并不熟悉的面孔,于是犹豫了片刻。

  市纪委书记立刻向他招手:“洪局长,快请进。”在开场白之后,田副市长提到有关洪永林的重要事项需要和他明确。洪永林坐在当场,有不祥的预感从他心中升起。

  果然,等待着他的是他被停职调查的文件,紧接着市检察院宣布,洪永林被监视居住。洪永林叹了一口气,在文件上签字后很快被带离现场,被安排住在距市区几十公里外的一处林场中。至此,惠州建国以来的最大老虎,就此落马。

  随后,检察院配合反贪局搜查了洪永林的家。在洪永林的几处住宅中搜出了大量财物。除了现金之外,还有许多名表,名酒等。所有财物总重量约为3.5吨,堪称惊人。那么,洪永林到底是如何被发现,并落马的呢?

  在1990年底,相关单位获得了一封匿名举报的信件,信中指出洪永林每次批准一辆走私的汽车上牌,便会索取1万元的回扣,后来这一数额甚至涨到了2万元。信中还提到洪永林利用其职权非法敛财,身家大增。

  在收到这一匿名举报后,省交警总队立即派遣人员赴惠州查验汽车档案,结果发现洪永林确实曾亲自批准走私车辆的上牌手续。但是,关于洪永林是不是真的收受回扣,这一点还不清楚。而新的一年,仍有民众反映洪永林继续为走私车辆办理上牌手续。

  于是,省交警总队再次调查此事,并确实发现洪永林近期批准了大约100辆此类车辆的入户。洪永林的行为引发了省级公安部门和党委的高度关注。到1991年4月9日,省级的几个重要单位联合派出调查团队到惠州,与当地纪委和监察局的调查员一起,共同对洪永林进行初步的调查。

  在此次调查中,调查人员发现了洪永林批准的大量走私车辆上牌手续。其中,382辆车辆得到了他的亲笔签名批准,另有500多辆则是通过他的口头或电话指示办理的。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1990年5月到6月,尽管公安局只查获了8辆走私汽车,但实际上,仅基于已有的一些行政文件,有高达191辆车非法获得了入户手续。

  其中超额办理的183辆车的假文件上,都签有洪永林的名字。这,也成为了他被查的开始。

  在被捕之后,洪永林并未就此放弃。他仍然想要走出监狱,甚至不惜用自杀的方式。而在检察院调查下,洪永林更大的犯罪慢慢浮出水面。

  在调查车辆走私的同时,调查组还注意到,涉及重大问题的不法人员杨某于3月23日已经离境。而在杨某的出境审批表中,写着洪永林的意见是同意放行。批准的日期,正好是在洪永林走私车辆期间。而杨某正好是其中一名嫌疑人。一系列的证据都指向了一个事实:惠州存在高级腐败问题。

  但是,洪永林常年与犯罪势力进行对抗,凭借他敏锐的专业直觉,早就察觉到情势对他十分不利。因此,在省、市组建联合调查团队前,他已开始采取多种手段来掩盖事实、转移罪行。大约在4月10日,洪永林让手下人到他家,指示他们将这么多年收到的酒和烟全部处理掉。

  同时,还包括许多巨款。这些行为,给办案人员造成了许多困难。他们并不放弃,而是耐心做洪永林的思想工作。没成想,在6月14日,洪永林假称散步,竟然一头朝窗外跳了下去!

  幸好,因为窗台阻挡,洪永林并未死亡。调查组得知之后,把握机会,继续对其进行攻心。终于两天之后,洪永林在医院之中声称,自己要交代。就此,他惊人的贪污事实才浮出水面。洪永林在医院中坦白了自己为某些非法人员签批的走私汽车,以及他接受的贿赂,总计达116.4万港币和57万元人民币。

  他还详细描述了部分资金和财物的转移路径,尤其指向了他的表兄张某。当调查人员首次与张某接触时,他表现得相当傲慢,坚称自己是香港居民且持有外国护照,因此不需要配合。

  但经过一系列的沟通和说服,他最后承认洪永林确实把一部分资金和一些贵重物品寄存在他那里,并透露部分款项已经被转到深圳。办案人员迅速行动,成功地从深圳追回了这笔款项。

  同样,洪永林也曾将一包物品转交给了市交警支队副科长邹某。在办案人员与邹某沟通后,她承认接收了这个包裹,并指出这个包裹后来被转移到了她在广州的亲戚家。办案团队立刻赶到广州,并成功地找回了里面的物品。

  9月7日,调查团队又赶到湖北武汉,在那里,他们从洪永林的妻子手中取回了一个装有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的密码箱。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办案团队走遍了广东、深圳、武汉等地,成功追回了洪永林转移的大部分财物,这这中间还包括大量的现金、名车、电器、珠宝等各类物品。

  其中,共有港币150万元,人民币50万元,还有各种轿车,摩托车,空调,电视,冰箱,相机,珠宝,金首饰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有许多美食补品,如松茸,燕窝,以及许多名酒,从白酒到洋酒一应俱全。而洪永林也最终迎来了法律的审判。

  1993年,洪永林被押上法庭。他在审判过程中竟然说,可惜的是还没有喝过路易十三。而这种酒就在他的受贿物品之中。由此可见,洪永林贪污数额是多么巨大。最后,他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洪永林的非法所得,大致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方面,他利用权力,与一些非法分子及企业和事业单位合作,为他们签批走私汽车入户,并因此收取相应的好处费。

  另一方面,他又通过批准居民赴港旅游、探亲等,从这些当事人或他们在境外的亲属处接收了大量的馈赠。有意思的是,洪永林遵循一个所谓的“铁律”:只有在为他人办成事之后,才收取他们的贿赂。

  对于洪永林而言,接受贿赂的场所是多样的:他的家中、办公室,还有在他多次前往的香港。他认为,在香港接受贿赂更为隐秘,难以被人察觉。他还有一个专门合作的“专人”。此人是一个广东的商户,负责将洪永林收到的贿赂转到香港,洗钱之后,再拿给他。在过程之中,有大量资金外流。

  调查组找到此人时,他还十分狡猾,和调查组遮遮掩掩。最终,调查组联系香港,与香港廉政公署配合之下,才将几十万元的赃款从香港追回。

  经过了长达两年的调查和取证,洪永林这一重大的受贿案件终于浮出水面。他在职务上,滥用了自己负责汽车入户与公民出境审批的权利,非法接受了大量的港币、人民币和其他物资。其中还有一部分资金,其来源完全没有办法解释清楚。统统都是洪永林的受贿所得。

  1982年,当洪永林刚开始在地方工作时,他的生活条件相对较为简朴。但在第二年,洪永林就开始腐化堕落,利用手中权力,开展权钱交易。仅仅10年后,他的财产已经翻了许多倍。他拥有一辆汽车、五辆摩托车、多部空调、电视、音响和其他豪华家电。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个“吃货”,洪永林也收贿了大量的美食和名酒。他的家中存有647瓶名酒、411条名烟,更加不用说其他的美食和稀有食材了。洪永林在林场看守所被监视居住时,就想过自己的命运了。那时,他感慨地告诉纪检人员,他的问题十分严重,即使被判死刑,也没什么可说的。

  1993年,这个曾经权力滔天的人在广州的法庭上,沉重地面对自己的命运。洪永林案涉案金额巨大,且案情非常恶劣,还涉及走私,给我国的经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最终,他被判处了死刑,不久之后,洪永林在惠州被执行死刑,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而就在死前,洪永林还在感慨。他说,自己这么多年,已经吃了很多美食。但是,在品酒方面,他还没有喝过路易十三。这种酒虽然有人送到他家中,但还没有来得及喝,他就被带走调查。就这样,这位“吃货”贪污犯的一生,落下了帷幕。

  这一事件揭示了,无论权力有多大,历史和正义终将到来。而贪官污吏,最终也会被绳之以法。

  注:文章中出现的人物对话皆为作者根据史实资料和当时的情景合理设计的,不可作为参考!

  由于平台规则,只有当您跟我有更多互动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铁粉。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可以点个“关注”,成为铁粉后能第一时间收到文章推送。